合同管理的原则、法律特征

合同管理内容组成及主要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作用

合同管理原则:贯穿合同管理的全过程 1事前预控原则;2、实时纠偏原则;3、充分协商原则;4、公正处理原则。

合同的法律特征:
 1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
 3、合同以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1订立前管理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承建单位的资格、信誉、履约能力进行预审;
2、
谈判订立管理
协助拟定合同条款、参与有关方订立合同所进行的谈判活动、记录谈判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备案、参与合同的签订活动;
3、
履行管理
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及时合理处理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合同争议、合同违约、合同索赔;
4、
变更管理
分析变更原因,如工程设计图纸、新技术、新材料、新标准等;评估合同变更可能产生的影响;若确实需变更,应尽快做出变更;合同变更,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或临时***换函件是不可取的。特别是服务范围和费用问题---以书面形式。
注:按合同变更的影响从小到大,应采用如下形式:信件协议(内容简单,涉及面小)、委托书(影响较小,内容简单)、正式文件(修改较大,内容复杂)、重新签订合同(变动范围大,涉及权利与义务)。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签订管理;2、合同的档案管理;3、合同的履行管理;

1、合同确定了信息系统工程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工程目标主要有三方面: (1)工程工期 (2)工程质量 (3)工程价格

 2、合同规定双方的经济关系;
 3
、合同是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利用合同可以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和成本实施管理和控制。
补充
使有关各方相互协调并密切配合,达到预期内完成整个工程;有效地减少各方的争议与纠纷;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降低风险;及时解决。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项目索赔

1、质量验收标准;       2、验收时间;

3、技术支持服务;

4、损害赔偿;

5、保密约定;

6、软件的合法性;

7、技术标准及工程依据;
8、合同附件;
9、签约资格;

10、法律公证;

项目索赔具有以下特征: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2、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
 4、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索赔依据的基本要求:
 1、真实性;2、全面性;3、法律证明效力;4、及时性。
监理单位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信息系统工程的标准、规范和文件;
 3、本项目的实施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等;
 4、实施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包括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各种会谈纪要;实施进度计划和实际实施进度表;实施现场项目文件;产品采购等;
 5、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市场行情记录、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等。
建设单位向承建单位提出索赔的包括以下内容:
 1、工期延误反索赔;
 2、实施缺陷索赔;
 3、对指定分包人付款索赔;
 4、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建单位不正当放弃项目的索赔。
索赔事件处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必须以合同为依据;3、公平合理原则;4、协商原则;5、授权的原则;6、必须注意资料积累;7、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签订分包合同应当同时具备两个事件:1、总承建单位只能将自己承包的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单位;2、分包项目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合同禁止性规定:1、禁止转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全部肢解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方);2、禁止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禁止再分包;4、禁止分包关键性、主体结构;